问题 | 婚内做生意债务是夫妻一起承担吗 |
分类 | 债权债务-夫妻债务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做生意所引发的债务,通常是由夫妻共同承担的。
其一,当债务是用于夫妻共同经营活动,或者用于夫妻共同生活时,即便没有明确表明是用于这些方面,但基于夫妻共同利益而产生的债务,毫无疑问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这种情况下,夫妻双方都有义务承担偿还的责任,共同面对债务带来的压力。 其二,倘若可以证实该债务是一方的个人债务,比如一方在未获得另一方同意的情况下,擅自进行与家庭毫无关联的经营活动,从而产生的债务;又或者是一方与第三人恶意串通,虚构出的债务等情形。 那么,此债务就由债务人一方独自承担,另一方无需对其负责。 总之,判断婚内做生意所产生的债务是否为夫妻共同债务,需要依据具体的债务产生原因以及用途等因素来综合考量。 只有明确了债务的性质,才能准确地确定夫妻双方在债务问题上的责任,避免因债务问题而引发不必要的纠纷和矛盾。 案情回顾: 小朱和小李是夫妻关系。小朱在婚姻存续期间独自与小胡做生意产生了债务。小朱称这是为了家庭共同利益的经营活动,小李则表示并不知晓此事且生意与家庭无关。小胡前来要求小朱和小李共同偿还债务,双方产生争议。 案情分析: 1、如果小朱能证明生意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或经营,虽小李不知情,这也可能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小李需要共同偿还。 2、若小朱无法证明债务与家庭的关联性,比如是其擅自进行与家庭无关的经营活动,那此债务为小朱的个人债务,小李无需偿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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