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离婚时财产如何分割债务如何承担 |
分类 | 债权债务-夫妻债务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离婚这一情形下,夫妻所背负的共同债务是需要双方共同去承担的。
通常来讲,是以夫妻共同拥有的财产来进行偿还。 倘若这些财产不足以清偿债务,又或者财产是归属于夫妻各自所有的,那么就需要由夫妻双方通过协议的方式来确定如何清偿债务;要是双方无法达成一致协议,就由法院依据法律规定来作出判决。 而对于个人债务,那是由债务人个人来承担的,另一方没有义务去负责。 夫妻共同财产涵盖的范围较为广泛,像工资、奖金这类薪酬类收入,以及劳务报酬等,还有在生产经营过程中所获得的收益,以及进行投资所产生的收益等,都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个人财产方面,比如一方在婚前就已经拥有的财产,或者是一方因为受到人身损害而获得的赔偿款、补偿金等,这些都归属于个人所有。 在对财产进行分割的时候,一定要遵循公平的原则。 要根据财产的实际具体情况,充分考虑到子女的权益、女方的权益以及无过错方的权益等,给予他们相应的照顾。 总而言之,离婚时关于财产和债务的分割工作,必须依据法律的规定以及具体的实际情况来进行妥善处理,只有这样才能切实保障各方的合法权益。 案情回顾: 小朱和小李决定离婚。他们对夫妻共同财产与债务的划分存在争议。小朱称有笔债务是夫妻共同债务,应共同承担,但小李认为那是小朱的个人债务。在共同财产方面,小朱认为某笔投资收益应归自己个人所有,而小李觉得属于共同财产。 案情分析: 1、关于债务,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则为共同债务,双方需共同承担;若为小朱个人债务,如未用于共同生活的个人举债,小李无需承担。 2、对于财产,投资收益若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取得,一般属于共同财产;若能证明是小朱婚前个人投资婚后的收益,可属于小朱个人财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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