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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夫妻借款没有用于家庭属于共同债务吗
分类 债权债务-夫妻债务
解答
律师解析:
夫妻之间的借款情况较为复杂,一般来说,若借款未用于家庭,通常不属于共同债务。
法律明确规定,夫妻共同债务需满足特定条件,即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是基于夫妻双方的共同意思表示。
倘若借款明确只是用于一方的个人事务,并且未获得另一方的同意,那么这种借款就应被认定为借款方的个人债务。
比如说,一方为了购买个人的奢侈品而向他人借款,这种情况下,另一方是无需承担该借款责任的。
然而,也存在一些特殊情况。
如果借款虽然没有直接用于家庭,但事后另一方对该借款进行了追认,这就意味着另一方认可了该借款行为,此时借款就可能构成共同债务。
另外,如果借款虽然最初未用于家庭,但后来用于了家庭共同生活的相关事宜,比如借款用于装修家庭住房等,那么也可能被认定为共同债务。
总之,判断夫妻借款是否为共同债务,关键就在于借款的用途以及另一方的态度。
如果借款用途明确为个人事务且未获另一方同意,一般为个人债务;若有追认行为或用于家庭共同生活相关事宜,则可能构成共同债务。

案情回顾:

小朱和小丽是夫妻。小朱在未告知小丽的情况下向小胡借款5万元用于购买自己的高档手表。小胡催款时,小朱称这是夫妻共同债务应由小丽一起偿还。小丽则表示这是小朱的个人债务自己不应偿还。但后来小丽又表示愿意共同偿还这笔债务。

案情分析:

1、起初,小朱借款用于个人购买奢侈品,未得小丽同意,按照规定这属于小朱个人债务。
2、然而,小丽后来表示愿意共同偿还,这种追认行为使得这笔借款可能构成夫妻共同债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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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4/15 0:46: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