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用夫妻共同财产偿还个人债务如何处理 |
分类 | 债权债务-夫妻债务 |
解答 |
律师解析:
一般而言,在通常的情形下,倘若要使用夫妻共同财产来偿还个人债务的话,是需要经过另一方的同意才行的。
因为夫妻对于共同财产享有平等的处理权,要是其中一方在没有得到另一方同意的情况下,就擅自拿共同财产去偿债,这种行为很有可能会对另一方的财产权益造成侵害。 然而,如果这个个人债务是被用于家庭的共同生活,像是购买家庭生活用品、支付子女教育费用等,或者是用于共同经营的相关事务,比如夫妻双方一起参与的生意投资等,即便是以夫妻共同财产来进行偿还,也应当被看作是对共同财产的合理使用,并不会构成对另一方权益的侵害。 另外,如果债权人是知晓或者理应知晓该债务属于个人债务的,但是夫妻当中的一方仍然用共同财产去偿还,那么在夫妻离婚的时候,另一方是有权利向其要求追偿已经偿还的那部分金额的。 总而言之,在利用夫妻共同财产偿还个人债务这个问题上,必须要根据具体的情况来进行判断,要充分考虑债务的性质到底是怎样的、被用于何种用途以及夫妻双方各自的意愿等这些因素。 案情回顾: 小朱和小李是夫妻。小朱背着小李用夫妻共同财产偿还自己的个人债务。小胡是债权人,小朱的债务并非用于家庭共同生活或共同经营事务。小李发现后认为小朱侵害了自己的财产权益,小朱却认为没什么问题,双方产生争议。 案情分析: 1、按照法律规定,使用夫妻共同财产偿还个人债务需另一方同意,小朱擅自偿还个人债务未经过小李同意,这是不妥的。 2、由于小朱的债务未用于家庭共同生活或共同经营事务,不属于合理使用共同财产偿债,确实侵害了小李的财产权益。 3、若小胡知晓该债务为小朱个人债务,小李在离婚时有权利向小朱追偿已偿还的金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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