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离婚双方共同借贷银行的债务怎么还 |
分类 | 债权债务-夫妻债务 |
解答 |
律师解析:
离婚时涉及到共同向银行借贷的债务,通常来讲是由双方一起进行偿还的。
倘若双方事先对债务的分担方式有过约定,那就按照他们的约定来执行。 要是没有约定的话呢,对于夫妻共同债务,首要的是以夫妻共同拥有的财产来偿还。 要是夫妻共同财产的金额不够清偿所有债务,这时候就由双方去协商怎么清偿债务;要是双方协商不出来结果,那就得由人民法院来进行判决。 比如说,夫妻共同拥有的财产是50万元,而债务是30万元,那么就先用这50万元的共同财产去偿还债务。 如果偿还完债务后还有20万元的剩余,那双方就需要再去商量怎么分担这20万元的债务。 要是双方协商不好,法院就会根据具体的情况来做出判决,以确保债权人的合法权益能够得到保障。 总之,夫妻之间的共同债务必须由双方共同承担,这样才能维护好各方的利益。 案情回顾: 小朱和小李为夫妻,他们共同向银行借贷了一笔债务。离婚时,对于这笔债务的分担产生争议。小朱认为应按照共同财产先偿还,剩余再协商,小李则觉得应平均分担。双方没有事先约定分担方式,也未就共同财产偿还债务后的剩余部分协商好。 案情分析: 1、由于双方没有事先约定债务分担方式,首先应以夫妻共同财产偿还债务。 2、共同财产偿还债务后剩余部分,双方协商不成,法院应根据具体情况判决,以保障债权人权益并维护双方利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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