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离婚别人欠我们的钱怎么处理 |
分类 | 债权债务-夫妻债务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离婚过程中,当涉及到他人欠你们的钱时,具体的处理方式如下:
首先,关于夫妻共同债务的情况。 如果经过明确认定,该债务确实属于夫妻共同债务,那么在离婚这个节点上,这笔欠款就应当被视为夫妻共同财产的一部分来进行分割。 双方可以通过友好协商的方式来确定各自在这笔欠款中所占的份额,如果双方能够达成一致意见,那就按照协商的结果来处理;但如果双方无法协商一致,就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由法院根据具体情况进行判决。 其次,若该债务被认定为是一方的个人债务,那么在离婚时,另一方就不需要对这笔债务承担任何责任。 也就是说,欠款的追讨责任仍然由欠债方来承担,与另一方无关。 在这里,需要特别注意的是,要想准确证明该债务到底是夫妻共同债务还是个人债务,就必须提供相关的证据。 比如,对于借条的用途说明,要能够清晰地表明这笔借款是用于家庭生活的各项开支,如购买生活用品、支付家庭医疗费用等;同时,还需要证明借款确实是用于家庭生活,而不是用于其他个人的消费或投资等行为。 如果提供的证据不足,那么法院很可能会将该债务认定为个人债务。 案情回顾: 小朱和小李准备离婚,小胡欠他们一笔钱。小朱认为这笔钱是夫妻共同债务,应平分。小李却称这是小朱的个人债务,与自己无关。双方就这笔欠款在离婚财产分割中的定性产生争议,协商无果。 案情分析: 1、若小朱能证明借款用于家庭生活,如购买生活用品、支付家庭医疗费用等,且证据充分,那这笔欠款可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应按协商或法院判决分割。 2、若小朱无法提供足够证据表明借款用于家庭生活,法院可能认定为小朱的个人债务,小李无需承担,追讨责任由小朱负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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