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离婚后夫妻共同的债务需要老婆承担吗 |
分类 | 债权债务-夫妻债务 |
解答 |
律师解析:
1.通常来讲,在离婚之后,夫妻共同债务通常是需要由夫妻共同来承担的。
《民法典》作出了明确规定,当离婚发生时,夫妻共同债务应当由双方共同进行偿还。 倘若共同财产不足以清偿这些债务,又或者财产是归各自所有的情况,那就需要由双方通过协议来确定如何清偿; 倘若双方无法达成协议,那么就由人民法院依据法律进行判决。 2.要是该债务是基于夫妻双方共同的意思表示而产生的,亦或是用于夫妻共同生活以及共同的生产经营活动,即便之后离婚了,老婆也依然需要承担相应的债务。 然而,如果该债务属于一方的个人债务,例如一方在未经对方同意的情况下,擅自资助那些与其没有抚养义务的亲朋好友所产生的债务,又或者是一方从事赌博、吸毒等违法犯罪活动而背负的债务等,在这种情况下,老婆是不需要承担的。 3.总而言之,判断老婆在离婚后是否需要承担夫妻共同债务,必须要依据债务的具体性质以及用途等因素来进行准确的判定。 案情回顾: 小朱和小李离婚了,他们面临夫妻共同债务的偿还问题。小朱认为有一笔债务是小李擅自资助无抚养义务的亲戚产生的,属于小李个人债务不应共同偿还;小李则坚称这是为家庭共同生活的借款,要求共同偿还,双方僵持不下。 案情分析: 1、若小朱能证明这笔债务是小李擅自资助亲戚且无自己同意,按照规定属于小李个人债务,小朱无需承担。 2、若小李能举证该债务是用于夫妻共同生活或生产经营,依据《民法典》,此债务为共同债务,小朱需共同偿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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