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起诉离婚时债务归男方女方还要承担吗 |
分类 | 债权债务-夫妻债务 |
解答 |
律师解析:
通常来讲,在离婚这个情境下,夫妻共同债务通常是由夫妻双方一同来承担的。
倘若这债务确实是男方的个人债务,就像男方在婚姻存续期间,仅仅以自己的名义去背负那些超出了家庭日常生活所需的债务,并且这些债务并没有用于夫妻共同生活,也没有用在共同的生产经营活动中,同时也不是基于夫妻双方共同的意思表示而产生的,那么这种情况下,女方是不需要承担该债务的。 然而,在实际的司法实践过程中,要判断债务的性质其实是比较复杂的,这需要综合考虑债务的具体用途以及金额等诸多方面的因素。 要是债务的情况相对比较模糊,那么就建议当事人去收集相关的证据,比如能够证明债务用途的一些资料等,这样在后续的诉讼过程中,才能够更加清晰地明确各方的责任。 总之,不能简简单单地就一概而论地说女方到底要不要承担债务,一定要根据具体的实际情况进行细致的分析和准确的判断。 案情回顾: 小朱和小李是夫妻,婚姻存续期间小朱以自己名义背负一笔大额债务。小胡是债权人,向夫妻二人讨债。小朱称该债务超出家庭日常生活所需,未用于共同生活、生产经营,也非夫妻共同意思表示,小李不应承担,小胡则认为这是夫妻共同债务,双方产生争议。 案情分析: 1、按照法律规定,若债务如小朱所说,确实为其个人债务,小李不需要承担。 2、在司法实践中,债务性质判断复杂,需要综合债务用途、金额等因素,目前债务情况模糊,双方都应收集证据,以明确责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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