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离婚协议未处理的债务怎么办 |
分类 | 债权债务-夫妻债务 |
解答 |
律师解析:
1.离婚协议未处理的债务,通常按如下原则来进行处理。
2.首先,倘若该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即便离婚协议中未曾提及,夫妻双方依然得共同承担清偿的责任。 这是因为夫妻共同债务是为了夫妻共同生活或者共同经营所产生的债务,双方都有义务去偿还。 比如,为了购买家庭住房而向银行贷款的债务,就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即使离婚协议中没写,双方也都要一起还。 债权人有权向夫妻中的任何一方主张全部债务,当一方清偿完债务后,超出自己应承担份额的部分,就可以向另一方进行追偿。 3.其次,要是该债务是一方的个人债务,而离婚协议又没有对其进行处理,一般情况下就由负债方自己承担,另一方无需承担责任。 不过,这里有个例外情况,如果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实际上是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是基于夫妻双方的共同意思表示而产生的,那么另一方也需要承担相应的责任。 4.总之,对于离婚协议未处理的债务,一定要根据债务的性质以及具体的情况,来准确地确定责任的归属和处理的方式,这样才能更好地保障各方的合法权益。 案情回顾: 小朱与小李离婚,离婚协议未处理债务问题。后债权人要求小朱偿还婚姻期间为家庭购房的银行贷款,小朱认为离婚协议未提及不应由其独自偿还,双方产生争议。另外,小胡有个人债务,离婚协议未处理,债权人主张小胡前妻小丽承担责任,小丽拒绝。 案情分析: 1、对于购房贷款这一夫妻共同债务,虽离婚协议未处理,小朱和小李仍应共同承担清偿责任。债权人有权向任何一方主张全部债务,一方清偿后可就超出份额向另一方追偿。 2、小胡的个人债务,一般由小胡自己承担。但如果债权人能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等情况,小丽也需承担相应责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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