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离婚协议书里面的欠款能执行吗 |
分类 | 债权债务-夫妻债务 |
解答 |
律师解析:
1.离婚协议书里的欠款能否被执行,这是一个需要具体情况具体分析的问题。
2.首先,如果欠款是在离婚协议中明确约定的债务,并且满足法律规定的有效条件,比如是双方真实意愿的表达,没有违反法律的强制性规定等。 那么,当一方不履行还款义务时,另一方就可以凭借离婚协议书向法院提出执行申请。 3.然而,倘若该欠款存在争议,比如一方坚称自己并未欠款,或者对欠款的数额有不同意见等情况,此时就可能需要通过诉讼的途径来确定欠款的真实性和具体数额。 只有在明确了欠款的相关情况后,才能够进行执行操作。 4.另外,要是欠款涉及到第三人的利益,比如该欠款是为了第三人的债务而约定的,或者欠款的支付对象是第三人等,那么这也会对执行的进行产生影响。 5.总之,判断离婚协议书里的欠款能否执行,必须要依据具体的离婚协议书内容以及相关的法律规定,综合考虑各种因素后才能得出准确的结论。 案情回顾: 小朱和小李协议离婚,离婚协议中写明小朱欠小李一笔钱。但小朱称自己并不欠款,认为这是小李故意乱写的。小李要求小朱按协议还钱,小朱拒绝后,小李向法院申请执行离婚协议中的欠款。 案情分析: 1、若离婚协议中的欠款是双方真实意愿表达且无违法情况,小朱无故不认账,小李可要求执行。 2、小朱坚称不欠款有争议时,需先诉讼确定欠款真实性和数额,才能确定是否执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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