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离婚了债务他不还怎么办 |
分类 | 债权债务-夫妻债务 |
解答 |
律师解析:
1.离婚之后,关于一方债务另一方是否需要偿还的问题,关键要看债务的性质。
倘若这是夫妻共同债务,那么双方就必须一起承担清偿的责任。 也就是说,债权人有权利向夫妻中的任何一方要求偿还全部的债务。 当其中一方完成了清偿之后,他就有权利向另一方去追偿,把超出自己应该承担份额的那部分钱要回来。 2.要是这债务属于一方的个人债务,那就由债务人自己去承担,债权人只能去找债务人要求还款,另一方没有必须清偿的义务。 在实际的生活中,为了能够明确债务的性质,就需要提供一些相关的证据,像借款合同、转账记录之类的。 如果夫妻双方在债务分担这个问题上没办法达成一致意见,那就可以通过诉讼的方式来解决。 3.最后,法院会根据具体的情况来判定到底该由谁来承担债务以及如何承担。 案情回顾: 小朱和小李离婚后,小朱的债权人小胡要求小李偿还小朱的一笔债务。小朱称这是夫妻共同债务,小李则坚称是小朱的个人债务,自己不应偿还。双方争执不下,小胡也不知该向谁索要欠款,最终小胡将小朱和小李一并诉至法院,请求判定债务承担者。 案情分析: 1、若小朱能提供如借款合同等证据证明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等,此债务为共同债务,小李有偿还义务,偿还后可向小朱追偿。 2、若小朱无法证明,根据谁借债谁偿还原则,这属于小朱个人债务,小李无需偿还,应由小朱自行偿还给小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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