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离婚协议书注明债务有法律效力吗 |
分类 | 债权债务-夫妻债务 |
解答 |
律师解析:
1.离婚协议书里注明的债务是具有一定法律效力的,但这得符合法定条件。
要是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那离婚协议书中对债务的那些约定,在夫妻内部那是有效的,能够约束到双方。 不过,对于债权人来说,除非债权人自己同意了这个约定,不然的话,这约定可对抗不了债权人,债权人依然有权利要求夫妻双方一起承担债务。 2.要是债务是一方的个人债务,离婚协议书中关于这债务由一方承担的约定,在夫妻双方之间那是有效的,并且还能对抗债权人。 3.总的来讲,离婚协议书对债务的约定效力,那可是取决于债务的性质。 为了避免后续出现各种纠纷,建议在约定债务的时候,一定要明确债务的性质,而且最好能尽量取得债权人的同意。 这样一来,就能更好地保障各方的权益,也能让离婚过程更加顺利。 案情回顾: 小朱和小李协议离婚,在离婚协议书中注明了债务由小朱承担。但他们离婚前有一笔债务,债权人是小胡。小胡并不知晓他们离婚协议中的债务约定。小胡向小朱和小李共同索要债务,小朱称按照离婚协议应由自己承担,与小李无关,双方产生争议。 案情分析: 1、若该债务为夫妻共同债务,离婚协议中关于债务由小朱承担的约定,在小朱和小李内部有效,但因小胡不知晓且未同意,所以不能对抗小胡,小胡有权要求二人共同承担。 2、若该债务为小朱个人债务,离婚协议中的约定在小朱和小李之间有效,且能对抗小胡,小胡只能要求小朱承担债务。需先确定债务性质才能明确责任。 |
随便看 |
|
法问网是一个自由、开放的法律咨询及法律援助免费平台,为用户提供法律咨询、法律援助、法律知识等法律相关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