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夫妻有共同债务离婚怎么解决债务 |
分类 | 债权债务-夫妻债务 |
解答 |
律师解析:
1.首先要清晰地确定共同债务的范畴,通常来讲,像为了家庭一起的生活而背负的债务等,都属于共同债务的范围。
比如说,家里购买大件物品、装修房屋等所产生的债务,就属于这类。 2.当夫妻面临离婚的情况时,夫妻双方有责任共同偿还共同债务。 如果共同财产不足以清偿这些债务,或者财产已经归各自所有了,那么就需要双方通过协议来确定如何清偿债务; 如果双方无法达成协议,就由人民法院根据具体情况进行判决。 3.倘若债权人主张自己的权利,离婚后的双方都必须对共同债务承担连带清偿的责任。 这意味着债权人有权利要求任何一方或者双方一起共同偿还所有的债务。 不管是男方还是女方,都不能逃避这一责任。 4.然而,其中一方在承担了连带清偿责任之后,根据离婚协议或者法院的判决,是可以向另一方追偿属于对方应该承担的那部分份额的。 这样可以保证双方在承担责任之后,能够合理地划分各自的负担。 总之,在离婚处理共同债务的过程中,一定要遵循共同偿还、以协议为先以及连带清偿等重要原则,只有这样,才能既保障债权人的合法权益,又能让离婚双方的责任划分得清晰且合理。 案情回顾: 小朱和小李是夫妻。婚姻存续期间为家庭装修房屋背负了债务。后二人离婚,对共同债务的偿还未达成协议。债权人小胡要求二人连带清偿债务,小朱清偿了全部债务后,依据法院判决向小李追偿其应承担份额,小李拒绝,由此产生争议。 案情分析: 1、家庭装修债务属于共同债务,离婚时双方应共同偿还。 2、债权人小胡有权要求小朱和小李连带清偿债务。 3、小朱在承担全部债务后,按法院判决向小李追偿是合理合法的,小李拒绝没有依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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