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离婚期间共同债务如何处理 |
分类 | 债权债务-夫妻债务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离婚期间,通常情况下,共同债务一般是由夫妻共同来偿还的。
这里所说的共同债务,主要是指那些用于夫妻共同生活或者共同经营的债务。 比如说,夫妻一起去创业,所背负的债务就属于这种情况; 还有一些债务,虽然没有明确表明是用于共同生活或经营,但如果是基于夫妻共同的意思表示而产生的,那也属于共同债务。 在对这些共同债务进行处理的时候,首先要考虑的是用夫妻的共同财产来清偿。 如果共同财产足够偿还,那就直接用共同财产去还清债务就可以了。 但要是共同财产不够清偿,或者夫妻双方的财产是各自归各自所有的,那就需要双方通过协议来确定如何清偿债务。 如果双方协商不成,那就得由人民法院来进行判决。 举个例子,夫妻为了购买一套房子而向银行贷款,这个债务如果是用于家庭居住的,那么通常就会被认定为共同债务。 在这种情况下,夫妻双方首先应该协商用共同的财产,比如存款等,来偿还这个债务。 要是共同财产不够,那就按照前面所说的办法,根据具体情况来依法处理。 总之,对于离婚期间的共同债务,一定要根据具体债务的性质和用途,再结合夫妻双方的财产状况等各种因素,依法、合理地进行处理,以确保双方的合法权益都能得到保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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