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夫妻分居期间债务谁承担责任 |
分类 | 债权债务-夫妻债务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夫妻两地分居的过程中产生的债务问题,其责任的归属与负担需依债务本身的特性及实际使用情况加以判定。
若债务的确是为了满足家庭的日常生活所需,那么一般来说,这笔债务将会被视为是夫妻之间的共同债务,需由夫妻二人共同承担。 然而,倘若债务已经超出了家庭日常生活所需的范畴,而债权人又无法提供证据以证实这笔债务确系用于夫妻间的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活动或者基于夫妻双方的共识和同意,此时这笔债务即会被认定为举债方的个人债务。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四条
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但是,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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