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起诉离婚期间债务问题怎么办 |
分类 | 债权债务-夫妻债务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依法提出离婚诉讼的过程中,针对债务事宜的相关处理,我们需依据债务的实质特性及其成因等因素进行考量。
若认定为夫妻双方共负之债,那么原则上来讲,其清偿义务应当由夫与妻共同承担; 反之,若被判定为某一方的个人债务,则应由该方独自承担相应的还款责任。 在对债务性质进行判断的过程中,我们需要关注的重点在于债务是否被用于夫妻共同生活所需、共同从事生产经营活动或基于夫妻双方的共同意愿而产生。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四条
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但是,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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