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分居后一方产生的债务由谁承担 |
分类 | 债权债务-夫妻债务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分居之后,对其中一方产生的债务问题,往往需要作出准确判断,以确定此笔债务究竟能否被认定为夫妻间的共同债务。
若果是基于维持家庭日常生活所需而产生的债务,即便处于分居状态,亦有可能被判定为夫妻间的共同债务,进而要求双方共同承担相应责任。 然而,若是超过了家庭日常生活所需范畴的债务,且债权人无法提供证据证明该债务实际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愿的情况下,那么这部分债务便可视为个人债务,仅由举债一方独自承担。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四条
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但是,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 |
随便看 |
|
法问网是一个自由、开放的法律咨询及法律援助免费平台,为用户提供法律咨询、法律援助、法律知识等法律相关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