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起诉离婚后债务判给谁 |
分类 | 债权债务-夫妻债务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进行离婚诉讼之后,对债务如何归属的界定,取决于债务的实质性质。
若此项债务归属于夫妻共同责任,则按照法律规定应由夫妻二人共同负担,然而,二者在具体承担比重上具有协商空间。 反之,如债务属本人单独承担,即应由负债责任方自己独立负担。 例如,在婚姻缔结前,当事人因自身行为而触发的债务,一般被认定为其个人责任。 至于夫妻共同债务部分,诸如为家庭生活所需而产生的债务,如夫妇共同购置房产时的购房贷款等,则双方均需对此担负起相应的还款责任。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四条
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但是,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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