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法院判离婚债务怎么分 |
分类 | 债权债务-夫妻债务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法院依据法律规定做出最终裁决的离婚案件中,关于各项债务的分配往往会凭借其本质特点、形成日期及其涉及当事人各自的财务状况等因素进行全方位考量。
若某项债务被认定为属于夫妻双方的共同责任,那么通常情况下,这笔债务将由夫妻二人共同承担,而具体的分摊比例则可能会根据他们各自的实际情况予以合理调整。 举例来说,如果其中一方的经济实力较为雄厚,那么他/她可能需要承担更多的债务份额。 然而,如果某项债务被确认为属于某一方的个人责任,例如在婚姻关系建立之前产生或已被明确界定为个人债务,那么该债务便应由负债的一方独立承担。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四条
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但是,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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