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父母出资付首付离婚时算债务么 |
分类 | 债权债务-夫妻债务 |
解答 |
律师解析:
针对父母在子女购房过程中支付房屋首付款的行为,在离婚诉讼中是否应当被视作债务问题,需要依据实际情况进行深入分析和判断。
若父母能够明确表达出此举乃是向夫妻双方提供的借款支持,则理所当然地应当将其界定为债务范畴。 然而,若父母并未对此作出明确表述,同时也无法提供确凿的证据来证实该款项属于借款性质,那么这种情况下,这笔款项很有可能会被视为父母对夫妻双方的无偿赠予。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二十九条
当事人结婚前,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该出资应当认定为对自己子女个人的赠与,但父母明确表示赠与双方的除外。 当事人结婚后,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依照约定处理;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按照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第一款第四项规定的原则处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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