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夫妻房屋抵押贷款离婚了怎么办 |
分类 | 债权债务-夫妻债务 |
解答 |
律师解析:
当夫妇之间涉及到房屋抵押贷款的财务困境达到离婚地步时,首要需要解决的问题便是明确这笔债务究竟属于夫妻间的共同责任,还是仅仅为某一方的个人债务负担。
若这笔债务的用途涉及到了夫妻关系存续期间的家庭日常生活开支、共同产品或服务的生产运营过程,亦或是基于夫妻双方自愿达成共识所产生的,那么它便被视作是夫妻间的共同债务。 在离婚程序中,双方当事人有权利就由谁来承担这个债务以及房产的最终所有权问题进行自主协商。 若协商无果,法院将会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和审判实践,结合实际情况做出公平公正的裁决。 诸如,将房产分配给其中一方,同时让这一方继续偿还剩余贷款,并且对另一方给予相应的财产补偿。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四条
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但是,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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