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夫妻分居债务怎么算的 |
分类 | 债权债务-夫妻债务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夫妻两地分居的过程中所积累的债务,倘若此种债务是为维持夫妻间共同生活、共同经营生产以及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愿所产生的话,便将被认定为是夫妻共同债务,理应由夫妇二人共同承担还款责任。
然而,若有一方在此期间以其个人名义对外所背负之债务超越了家庭日常生活所需,那么此类债务就不再被视为夫妻共同债务,而是被归类为个人债务,仅由举债方自行负责偿还。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四条
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但是,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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