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夫妻离婚债务如何划分 |
分类 | 债权债务-夫妻债务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这对夫妇办理离婚手续之时,关于债务的分配处理往往遵循如下几个基本原则:
首先,如果该债务被界定为夫妻二人的共有债务,那么应当由两个人共同肩负起这一重任; 其次,假如这笔债务被判定为其中一位配偶的个人债务,那么就应该由该欠债之人独自承受和偿还。 要明确区分此种债务到底属于共有还是个人,其关键在于准确核实该笔债务究竟是源于夫妻共同的生活开支、公共生产经营行为抑或是基于他们二者的共同意愿而取得。 比如说,那些为维持家庭日常生活需求而负担的债务常常可视为共同债务范畴之内。 然而,对于那些由于赌博、吸食毒品等非法行为而无端酿成的债务,往往会被合理地判定为个人债务。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四条
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但是,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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