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分居期间债务问题怎么处理的 |
分类 | 债权债务-夫妻债务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分居期内所涉之债务问题,其效力应视乎债务之特性及用途而定。
对于那些旨在维持家庭共同生活形态、开展共同经营业务抑或履行法定义务等方面所产生的债务,往往会被视为夫妻共同债务,并由夫妻双方共同承担相应责任。 然而,若该债务系由某一方为满足自身消费需求、进行投资活动等与家庭共同生活无关的目的而产生,则通常将被判定为个人债务,仅由负债一方独立承担偿还责任。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四条
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但是,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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