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法院判决离婚债务会判吗 |
分类 | 债权债务-夫妻债务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法院作出离婚判决之际,往往会对涉及其中的债务问题予以明确的判定结果。
若所涉债务系由双方共同承担之债务,根据相关规定,通常会裁定由夫妻二人共同承担清偿责任; 然而,若该债务仅属于一方的个人责任范围之内,则原则上应由该方当事人独立偿还。 举例而言,倘若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内,未经另一方的明示同意擅自独立筹集资金开展商业活动,且其因此获取的经济收益并未被用于家庭生活中所产生的债务,那么此等情况便有可能被视为个人债务而非夫妻共同债务。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四条
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但是,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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