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起诉离婚欠款怎么办 |
分类 | 债权债务-夫妻债务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启动离婚诉讼程序之际,对于欠款问题的解决方案需依据具体欠款的属性来进行科学决策。
若该笔欠款被认定属于夫妻之间的共同债务,则理所当然地应当由夫妻双方共同承担清偿责任; 反之,若该笔欠款被确认为某一方的个人债务,那么便应当由该方独自承担清偿责任。 而要准确判定债务的属性,关键在于确认该笔债务是否为夫妻共同生活所需、是否与夫妻共同从事生产经营活动有关,抑或是基于夫妻双方的共同意愿和意思表示产生的。 针对夫妻共同债务这一特殊情况,双方当事人应当先行协商确定各自的分摊比例,如若协商无果,则由法院据实以法定程序作出裁判裁决。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四条
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但是,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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