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婚前欠的债属于共同债务吗 |
分类 | 债权债务-夫妻债务 |
解答 |
律师解析:
根据目前的法律规定,实际上在婚姻存续期间所产生的个人债务,很多情况下并不被评价为夫妻间的共同债务。
然而,如果这些债务是为了建立和维护婚后夫妻共同的生活平稳,或者共同参与了生产经营活动,甚至是基于夫妻双方共同的意愿而产生的,那么它们就有可能被视为共同债务,需要夫妻双方协调处理。 总的来说,除非有特殊情况和证明,否则婚前的债务在正常情况下仍然应该由负债人本人承担所有的偿还责任。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四条
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但是,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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