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婚前债务如何界定财产纠纷 |
分类 | 债权债务-夫妻债务 |
解答 |
律师解析:
所谓婚前债务,主要特指在民事主体缔结为合法婚姻关系之前所背负的债务。
要理顺有关婚前债务所引发的经济纠纷问题,首要的任务就是准确把握其债务的发生日期是否在双方完成婚姻登记手续的那一刻之前。 若债务源于婚前,并主要用作家事方面,则常常被视为婚前个人债务,由负债人独自承担偿还义务。 然而,倘若这笔债务用于婚后的夫妻共居生活或共同商业运营,就有可能被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四条
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但是,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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