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夫妻共同财产能否排除强制执行的关系 |
分类 | 债权债务-夫妻债务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诸多特定的情境之下,当事人双方的共有财产有可能被豁免于强制执行的范围之外。
例如,若夫妻中的某一方所负之债并非用于支持家庭共同生活及共同投入生产经营的正常需求,并且上述债务在另一方不知情或者并没有从中获益的话,那么在这一情形底下,他们在婚后所得的合法财产便有可能避开执行封锁。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四条
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但是,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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