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民间借贷能不能夫妻共同被告 |
分类 | 债权债务-夫妻债务 |
解答 |
律师解析:
根据我国现行的民间借贷相关法律法规规定,若出借资金实际被用于配偶之间的日常生活开支、共同投资设立企业或进行其他生产经营活动,亦或是基于夫妻双方达成共识并明确表示同意之目的,那么在此种状况下,法院有权将该对夫妇作为共同被告列入诉讼名单之中。
这是由于在上述情形之下,所产生的债务通常会被视为夫妻双方的共同责任,因此他们都负有不可推卸的还款义务。 然而,倘若存在确凿证据证明该笔借款仅仅由其中一方私自支配,而另一方对此毫不知情并且也没有从中获得任何利益,那么在这种情况下,法院就无法将这对夫妇同时列为共同被告。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四条
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但是,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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