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法院拍卖夫妻共同财产怎么处理的 |
分类 | 债权债务-夫妻债务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司法实践中,当实施夫妻共同财产的强制执行程序之时,法院通常会先尽可能地向涉及的夫妇二人发出事先通知。
若双方就此财产的分割问题已经达成共识,那么强制执行程序将遵循该约定进行; 反之,如果未能达成任何协议,则法院通常会在执行过程中保留其中一方,即非被执行人的相应份额。 此外,法院还会充分考虑到夫妻共同财产的具体性质、使用目的以及其来源等多方面因素,以确保双方的合法权益得到充分保护。 而在拍卖所得款项的分配环节,法院会首先用于偿还相关债务,然后再根据夫妻双方各自所占有的份额进行合理分配。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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