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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婚姻存续期间债务的认定有何规定
分类 债权债务-夫妻债务
解答
律师解析:
在婚姻关系持续期间,对于负债性质的判定往往需要综合考虑到借款用途以及当事人的明确意愿。
若某笔借款是出于维护家庭正常运转之必需,则一般情况下会被判定为夫妇间应当共同担当偿还义务的夫妇共同债项;
然而如若有任何一方以其个人名义承受了超越满足家庭日常生活所需以外的债务,除非债权人为善意并能提交充分证据证实该笔债务确实用于支持夫妇共同生活、共同从事生产经营活动又或是建立在夫妇双方共同共识基础上,否者将会被视为属于个人独自承担偿还义务的负债。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四条
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但是,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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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4/8 3:06: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