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强制执行如何执行到配偶的财产 |
分类 | 债权债务-夫妻债务 |
解答 |
律师解析:
一般而言,强制执行的对象往往为债务人自身的财产。
然而,若所负之债被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时,依据法律规定的条件,其配偶的财产亦可能成为执行的目标。 例如,倘若此等债务乃是用于维系夫妻双方共同的日常生活、共同参与的生产经营活动,或者建立在双方共同意愿的基础之上,则配偶便负有共同偿还的义务。 当然,在开始执行配偶的财产之前,必须具备充足的证据以及严格遵循法定程序。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四条
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但是,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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