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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夫妻分居期间一方债务怎么办理离婚
分类 债权债务-夫妻债务
解答
律师解析:
在夫妻分居期间,如其中一方因借贷行为产生了债务,当面临离婚时,倘若这笔债务并未用于增进或保持婚后的共同生活品质,也没有投入到夫妻共同维持的企业或事业的生产和运营中,甚至并不源自于夫妻双方共同决定或表达的意思表示,那么根据法律通常推定此项负债应属于举债方的私人债务,需要由其个人独自承担相应的偿还责任。
然而,假如举证方无法充分证明上述情况的存在,那么这笔债务有可能被视为夫妻共同债务,进而要求双方共同承担还款义务。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四条
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但是,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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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4/14 1:21: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