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离婚欠债如何执行 |
分类 | 债权债务-夫妻债务 |
解答 |
律师解析:
离婚之后所产生的欠债支付方案须要根据实际情况来进行判断与决策。
若属于婚姻存续期间所产生的共同债务,债权方有权向两位配偶提出索赔请求,以求他们协同履行还款义务。 在执行过程中,法院将会综合考量双方的财务状况、收入高低等多方面因素。 而若是仅涉及到某一方的个人债务,那么便应当由该负债人自行承担偿还责任。 在此过程中,法院可能会运用各种途径和手段,例如查询、冻结被申请执行人的银行存款、房地产、汽车等各类资产; 同时也可能对被执行人的薪资收入进行扣押、提取; 甚至还可能对其财产实施拍卖、变卖等流程。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四条
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但是,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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