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夫妻一方债务可以执行共同财产吗 |
分类 | 债权债务-夫妻债务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特殊情形之下,夫妻中的某一方所背负之债务有可能被强制执行其共同所有的财产。
若此笔债务乃是为维持家庭日常生活所需而产生,那么通常情况下,法院会批准对共同财产进行分割来清偿该债务。 然而,若债务规模远超家庭日常生活所需,且债权人为证明其用于了夫妻间的共同生活、共同从事生产经营活动或出自两口子的共同意图,则亦可请求执行该共同财产以偿还该负债。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四条
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但是,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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