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欠债需要共同承担吗 |
分类 | 债权债务-夫妻债务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婚姻关系持续期间,关于配偶一方所背负之债款是否须由二人共担,需依据具体情况进行逐一剖析。
若此项负债乃为维持家庭日常生活之必需而负担,通常将被视为夫妇共同债务,因此夫妇双方应共同承担相应责任。 然而,若有充分证据表明该笔债务并非用于家庭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抑或是基于配偶双方共同意愿而产生,那么这部分债务便可归类于个体债务,另外一方无需对此承担任何责任。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四条
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但是,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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