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离婚信用卡债务怎么分的出来 |
分类 | 债权债务-夫妻债务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离婚案件中,如何分配信用卡债务这个问题涉及到多方面的因素考量。
普遍来说,若双方在婚姻关系期间,无论是用于家庭生活消费还是投资项目等共享生活开支,或是基于夫妻达成共识共同决定支出的款项,这部分因使用信用卡产生的债务通常会被视为夫妻双方共享的责任,应该由两个人共同承担偿还义务。 然而,情况若是发生在一方个人以其名义,在家庭日常生活消费范围之外进行支付活动,并且债权人无法提供证据来指明这笔债务实际上被用于家庭生活或共同经营事业上,抑或是依据夫妻之间的共同意愿所产生的费用,这种情况下,则应判定这些资金属于个人债务,应由相应的持卡者独自承担还款义务。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四条
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但是,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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