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离婚后欠银行的钱谁还 |
分类 | 债权债务-夫妻债务 |
解答 |
律师解析:
离婚状况下对银行所欠之债应由何人承担,须参照债务本身是否为夫妻共存期间的共同债务抑或是单独债务的性质来判断。
若系共同债务性质,即便发生离婚事件,双方同样需承担还款责任。 反之,如果在婚姻持续过程中,一方以其个人名义且超出了家庭常规生活所需负担的债务,并且债权人无法提供证据证明此项债务被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愿的情况下,此种情形便应当认定为个人债务,并由负债的一方独自承担偿还责任。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四条
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但是,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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