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夫妻离婚后另一方欠债还能找另一方还吗 |
分类 | 债权债务-夫妻债务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婚姻关系解体之后,债主能否向原配偶提出偿付请求,需依据相关事实加以精密分析与判断。
举个例子来说,倘若这笔债务乃是在离异之前已经诞生,且用于了夫妻共有的生活开支、共同的企业运营或基于夫妇双方共同的意志决策,那么即便婚姻关系告终,原配偶仍然可能负有不可推卸的偿还责任。 然而,如果能够证实这笔债务实际上属于负债一方的个人债务,例如在另一方毫不知情的状况下,由于个人赌博、吸食毒品等非法行为而产生,或者双方曾明确约定将其视为个人债务,那么原配偶便无须承担此项义务。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四条
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但是,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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