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首页  法律咨询  法律百科

请输入您要查询的法律问题:

 

问题 离婚时一方债务如何举证
分类 债权债务-夫妻债务
解答
律师解析:
在离婚诉讼过程中,如果某一方希望能够证明所涉债务为其个人负担,并非是属于夫妻双方共有的债务,那么可以从以下几个重要的角度展开调查和举证工作:首先要考虑的就是该笔债务是否被明确定义为由个人独自承担责任;
其次,还要深入研究和探讨该笔债务在何种情况下产生以及其主要用途是否与夫妻双方的共同生活或者共同生产经营有关联;
最后,还需关注借款金额是否超过了家庭日常生活所需的合理范围。
此外,为了增强证据的说服力,当事人还可以积极收集相关的书面证据,例如借据、借款合同等等,以充分证明债务的实际用途及其性质。
除此之外,证人证言、银行转账记录等其他形式的证据同样具有较高的可信度和证明力。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四条
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但是,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
随便看

 

法问网是一个自由、开放的法律咨询及法律援助免费平台,为用户提供法律咨询、法律援助、法律知识等法律相关服务。

 

Copyright © 2002-2024 lawask.net All Rights Reserved
更新时间:2025/4/14 12:48: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