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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夫妻一方欠钱离婚需要共同还吗
分类 债权债务-夫妻债务
解答
律师解析:
夫妻中任一方如因欠债而需在离婚时进行共同还款责任的确定,则须依据欠款的具体性质进行判断。
若此项欠款乃为了满足家庭日常生活所需,则通常可以被视为夫妻之间的共同债务,因此在离婚之际,双方应承担起共同的还款义务。
然而,若此笔欠款超过了家庭正常生活需求,并且欠款人无法提供足够证据证明其系用以维系夫妻共同生活或开展共同生产经营活动,或者该借款行为并非基于夫妻两人共有的真实意愿,那么这部分债务将一般性地被判定为个人债务,也就是说另一方在此情况下可免于还款责任。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四条
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但是,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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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4/8 11:57:5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