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夫妻共同债务,离婚后妻子还需不需要还钱 |
分类 | 债权债务-夫妻债务 |
解答 |
律师解析:
关于夫妇在离婚之后的共同债务问题,取决于实际状况,妻子是否需要承担还款义务。
若是债务被用于维系婚姻家庭的日常开销,支持伴侣从事共同的生产经营活动,亦或是建立在夫妻双方一致同意之上的,那么,即使离婚了,妻子依然负有不可推卸的偿债职责。 然而,若能证明此笔债务纯粹属于丈夫个人的财务负担,并未投入到夫妇共同生活中使用,那么,在这种情况下,可能妻子并不需要对此类债务负责。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四条
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但是,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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