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拐卖妇女罪怎样量刑 |
分类 | 刑事辩护-刑事处罚辩护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我国严厉打击犯罪的法制体系中,毫无疑问地,拐卖妇女这一严重社会问题所致之刑事犯罪一直是我国法律重点严惩的对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以下简称《刑法》)第二百四十条的明确规定,对犯下拐卖妇女罪行的罪犯,应当依法判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以相应的罚金。 然而,当其犯罪情节特别严重时,例如导致被拐卖者死亡或是存在其他特别严重情节时,则可能会面临更为严重的处罚,即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乃至死刑的惩罚。但若罪犯能积极主动解救被拐卖的妇女、儿童等受害者,则可以据此情况获得法律的宽大处理,给予从轻、减轻或免除处罚的有利条件。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四十条
拐卖妇女、儿童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一)拐卖妇女、儿童集团的首要分子; (二)拐卖妇女、儿童三人以上的; (三)奸淫被拐卖的妇女的; (四)诱骗、强迫被拐卖的妇女卖淫或者将被拐卖的妇女卖给他人迫使其卖淫的; (五)以出卖为目的,使用暴力、胁迫或者麻醉方法绑架妇女、儿童的; (六)以出卖为目的,偷盗婴幼儿的; (七)造成被拐卖的妇女、儿童或者其亲属重伤、死亡或者其他严重后果的; (八)将妇女、儿童卖往境外的。 拐卖妇女、儿童是指以出卖为目的,有拐骗、绑架、收买、贩卖、接送、中转妇女、儿童的行为之一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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