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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一方欠债可以执行夫妻共同财产么
分类 债权债务-夫妻债务
解答
律师解析:
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对于某一方所背负的债务能否执行其与配偶之间的共有财产,这主要取决于该笔债务是否构成了夫妻双方之间的共同负债。
若确认该笔债务为主导或附属的夫妻共同债务,那么债权人便有权针对夫妻二人的共同财产提出执行请求。
反之,若确定该笔债务仅为债务人单方面所承担的负债,则债权人通常只能够针对债务人自身名下的财产进行追讨,而不能够对涉及到的其配偶一方的、且明确划归至债务人所有的那部分财产主张权利。
举个例子来说明,当夫妻中的一方为了维持家庭日常生活所需而产生的债务时,这种类型的债务往往会被视为夫妻双方的共同负债。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四条
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但是,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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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4/10 10:56:5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