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办协议离婚需要哪些证件办离婚需要哪些手续 |
分类 | 婚姻家庭-离婚 |
解答 |
一、办协议离婚需要哪些证件办离婚需要哪些手续 一、办理协议离婚的需要携带: 身份证、户口本、结婚证以及离婚协议。 二、协议离婚的手续有: (1)准备离婚协议。 男女双方必须签订一份书面离婚协议,离婚协议必须包括双方是自愿离婚和对子女的抚养、财产以及债务等事项协商一致。 (2)申请受理。 男女双方需拿着身份证、户口本、结婚证、书面离婚协议等材料亲自去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民政局申请离婚登记。 (3)冷静期。 申请离婚登记之日起30天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去民政局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这就是所谓的“30天冷静期”。 (4)审查和发证。 如果30天满了,自第31天开始至第60天,男女双方必须亲自到民政局去申请领离婚证。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六条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二、申请离婚保全的条件有哪些,财产保全需要哪些材料 离婚时财产保全需要提供担保,并在三十天内申请诉讼和仲裁。利害关系人因情况紧急,不立即申请保全将会使其合法权益受到难以弥补的损害的,可以在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前向被保全财产所在地、被申请人住所地或者对案件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采取保全措施。申请人应当提供担保,不提供担保的,裁定驳回申请。 人民法院接受申请后,必须在四十八小时内作出裁定;裁定采取保全措施的,应当立即开始执行。 申请人在人民法院采取保全措施后三十日内不依法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的,人民法院应当解除保全。 《民法典》第一百零四条 利害关系人因情况紧急,不立即申请保全将会使其合法权益受到难以弥补的损害的,可以在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前向被保全财产所在地、被申请人住所地或者对案件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采取保全措施。申请人应当提供担保,不提供担保的,裁定驳回申请。 人民法院接受申请后,必须在四十八小时内作出裁定;裁定采取保全措施的,应当立即开始执行。 申请人在人民法院采取保全措施后三十日内不依法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的,人民法院应当解除保全。 三、协议离婚需要哪些手续和证明 办理离婚登记的内地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 (一)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 (二)本人的结婚证; (三)双方当事人共同签署的离婚协议书。 协议离婚程序 1、受理离婚登记申请的条件是: (1)当事人须为合法夫妻并且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2)协议离婚当事人双方必须具有离婚的共同意愿。 (3)协议离婚当事人双方对子女和财产问题已有适当处理。 2、具体程序为: (1)婚姻登记机关应对当事人的离婚申请进行审查,查明当事人所携带的证明和证件是否齐全,当事人是否符合登记离婚的诸项条件。婚姻登记机关如查明仅为夫妻一方要求离婚,或者夫妻双方虽然都同意离婚,但在子女和财产等问题上未达成协议的,婚姻登记机关不予受理。 (2)审查后工作人员会发给双方《离婚登记申请受理回执单》,然后回去等待三十天离婚冷静期。如果过了三十天后,双方仍要离婚,可在三十天内带《回执单》及离婚协议书等材料去办理离婚证。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七条 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前款规定期限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未申请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我们在生活中遇到法律问题时,可以通过运用法律知识或者是相关专业人员的帮助来解决,以此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在上述的文章内容中已经对办协议离婚需要哪些证件办离婚需要哪些手续的问题进行了解答,对于该问题如果还有其他疑问的话,点击下方“立即咨询”按钮我们会匹配专业律师为您解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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