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首页  法律咨询  法律百科

请输入您要查询的法律问题:

 

问题 个人债务能执行夫妻共同财产的全部财产吗
分类 债权债务-夫妻债务
解答
律师解析:
通常情况下,个人债务无法覆盖至夫妻共同财产的所有份额。
在婚姻生活持续进行的过程中,一方因个人原因而积欠的债务应当由该方个人拥有的财产作为偿还来源。
仅有在夫妻共同财产中属于债务人的那一部分份额,才有可能被用于清偿债务。
这样做的目的在于保障非债务方的合法权益不受侵害。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四条
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但是,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
随便看

 

法问网是一个自由、开放的法律咨询及法律援助免费平台,为用户提供法律咨询、法律援助、法律知识等法律相关服务。

 

Copyright © 2002-2024 lawask.net All Rights Reserved
更新时间:2025/4/23 0:21: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