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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夫妻一方的借款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吗
分类 债权债务-夫妻债务
解答
律师解析:
关于配偶一方所产生的债务是否应当归入夫妇共有的范畴之中,这是一个需视具体情况而定的问题。
假如此种款项的用途涉及到夫或妻中的某一方日常生活所需开支,比如说购置日用百货以及支付孩子们的教育经费之类的事项,这种时候就很可能会被判定为夫妇共有的债务。
然而,若有一方在借款时所负担的债务已经超越了家庭日常生活所需的范围,并且债权人无法提供证据证明这些债务是用于夫妇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是基于夫妇双方共同意愿的,那么这类债务往往会被视为借款方的个人责任。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四条
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但是,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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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4/16 19:36:3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