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离婚后房子没有过户债主能查封吗 |
分类 | 债权债务-夫妻债务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夫妻双方解除婚姻关系之后,若地址未经正式变更手续仍保留在借出人的名册之上,则债权人是有权对其进行查封的。
这主要是从房地产登记的角度出发,由于不动产的所有权仍旧登记在借出人名下,因此它依旧被视为借出人的资产。 然而,如果能够提供充足的证据来证实离婚协议中已经明确了房地产的归属权,并且在过程中并没有故意逃脱债务的行为发生,那么被查封的一方就有权利提出异议以维护自身权益。
法律依据:
《关于人民法院民事执行中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的规定》第二条
人民法院可以查封、扣押、冻结被执行人占有的动产、登记在被执行人名下的不动产、特定动产及其他财产权。 未登记的建筑物和土地使用权,依据土地使用权的审批文件和其他相关证据确定权属。 对于第三人占有的动产或者登记在第三人名下的不动产、特定动产及其他财产权,第三人书面确认该财产属于被执行人的,人民法院可以查封、扣押、冻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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