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民间借贷夫妻一方不知情怎么办理离婚 |
分类 | 债权债务-夫妻债务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关于民间借贷的纷争处理过程中,当夫妻一方对于另一方在未经其知情的状况下外出借款表现出毫不知情之时,首要任务便是需要清楚地了解这笔债务究竟是归属到夫妻之间共同承担还是仅仅唯归于其中一人身上。
假设这笔债务既非用于维系家庭的正常运作或共同生产经营范畴之内,同时也并无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来批准生效的话,那么,往往它将被视为个体债务而并非连带责任的夫妻共同债务。 如此说来,在离婚协议签定之际,那位处于对借款毫不知情状态的配偶便无需承担任何还款义务。 然而,在涉及到财产分配以及子女抚养权等关键议题上,双方当事人仍有权利进行平等协商以寻求妥善解决方案。 若协商未能达成共识,他们亦可选择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法院依据双方的实际情况作出公正裁决。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四条
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但是,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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